#今日疫情重點【新增47例本土、13例死亡;強化邊境防疫,明日起實施「入境普篩且加做抗原快篩」政策;今起疫苗施打對象開放到第八類65歲以上長者接種】
台灣今日(7月1日)新增47例COVID-19(又稱新冠肺炎、武漢肺炎)本土確診案例、13例死亡,疫情雖趨緩,但有4個群聚專案仍需持續關注,包括北農、環南市場、新北市家禽合作社與屏東枋山。為防Delta變種病毒,指揮中心將再加強邊境防疫,宣布明(2)日開始將實施「入境普篩」,且在檢疫期滿前須再完成第二次PCR採檢,另於檢疫期10~12天時加做一次抗原快篩。
美國贈與台灣的250萬劑莫德納疫苗在今日開始接種,範圍擴大到優先順序第八類,即65歲以上長者,各縣市依照疫苗接種進度,進行族群、年齡分流接種。目前全台已經累計接種204萬3,218人次,包含AZ疫苗190萬8,861人次、莫德納疫苗13萬4,357人次,接種人口涵蓋率約8.52%。
■新增47例本土確診,仍有四大群聚需關注
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日宣佈,新增47例本土確診案例(其中21例為居家隔離期間或檢疫期滿採檢確診),一共22例男性、25例女性,年齡介於未滿5歲至90多歲,發病日介於6月22日至30日。個案分布以新北市20例最多,台北市18例,桃園市5例,高雄市2例,新竹市、新竹縣各1例。自5月11日到6月29日,總共1萬3,549位確診個案中,已有1萬306人解除隔離,佔確診人數76.1%。
指揮中心對整體疫情研判表示,目前確診個案愈來愈少,不過目前還是有4個群聚專案仍需持續關注,包括北農、環南市場、新北市家禽合作社與屏東枋山,截至昨(30)日,4個群聚案件已累計確診達204人,最後監測日都要到7月12日。
指揮中心也針對7月12日後,若順利解除警戒後的相關措施進行研議,指揮中心指揮官、衛福部長陳時中表示,正在參考WHO及國際指引,將朝向「未來若又爆發疫情,該如何即時因應」的方向來規劃,因此會針對不同行業訂定指引,在人員管理、分流上班、健康監測、環境清潔消毒方面,都要達到一定標準。未來也會有餐飲業、市集、夜市等解封指引需訂定,主管單位也要負責教育訓練。
■新增13例確診者死亡,16例疑似疫苗接種後死亡個案
今日新增13例確診者死亡,死亡人數較前日高,其中包括7例男性、6例女性,年齡介於50多歲至80多歲,發病日介於5月14日至6月18日,確診日介於5月18日至6月20日,死亡日介於6月17日至6月30日。
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、疾病管制署副署長羅一鈞表示,其中一名死亡個案是70多歲男性(案8046),本身有慢性肺病、帕金森氏症,5月9日因肺病發病,住院時醫院出現確診群聚,而被匡列居家隔離。PCR採檢前三次都是陰性,期滿前陽性確診,後期因肺炎惡化、家屬同意簽署DNR後過世。
另一名50多歲女性(案13045),雖然較年輕,但為高血壓病患,長期洗腎,因家人確診而列為居家隔離,6月13日確診陽性,17日病況惡化過世。
除了確診死亡外,也新增16例疑似疫苗接種後死亡個案,其中9人為75歲以上長者。一名為年僅2個月大的女嬰,雖沒接種疫苗,但母親接種AZ疫苗後哺乳,隔日女嬰死亡。指揮中心發言人、疾病管制署副署長莊人祥表示,解剖發現女嬰死亡原因為上呼吸道感染、雙肺有大葉性肺炎。
台大急診部主治醫師、品質管理中心主任陳世英表示,由於媽媽接種疫苗隔天女嬰就死亡,時序太快,媽媽還來不及產生抗體;且就算有抗體傳給女嬰,也會是保護女嬰,不會攻擊肺部組織,「一般病理學上,大葉性肺炎都是細菌性感染引起居多,儘管要看病理報告才能證實,初步看來與疫苗應是無關。」
■7月2日起加強邊境防疫,民眾入境全篩,且檢疫期間須採檢3次
近日傳播力愈來愈高的變種病毒成為世界各國的威脅,台灣也因為屏東枋山出現Delta病毒株群聚案而繃緊神經。陳時中今日表示,經過專家會議、綜合各方意見後做出新的邊境防疫措施,7月2日起,將進行入境普篩,且須檢驗3次,細節如下:
●所有入境旅客皆在入境時採檢PCR,檢疫第10~12天進行抗原快篩,12~14天再做一次PCR採檢。
●具有高風險國家旅遊史(包含巴西、印度、英國、秘魯、以色列、印尼及孟加拉)入境者,第一次入境採檢會在集中檢疫所進行,且所有人都必須入住集中檢疫所。
●其他一般旅客入境採檢在機場進行,可入住集中檢疫所或防疫旅館。
●若入境旅客驗出陽性,則會進行病毒基因定序,了解感染哪一種變種病毒株。
陳時中表示,過去沒有採納入境普篩的建議,是因為以前入境民眾都是在家進行檢疫,如果採檢陰性,容易造成防疫鬆懈,增加家庭內感染機率,「但現在所有人都入住防疫旅館或集中檢疫所,就算偽陰性也不會增加傳播風險,因此可以進行入境全篩。」不過陳時中也說,由於Delta病毒株並沒有潛伏期增長的狀況,因此不會延長檢疫時間。
陳世英表示,第10天加做抗原快篩,雖然可能會出現偽陽性的個案,但相對國外疫情嚴重,偽陽性個案就會比較少,而且加做抗原快篩可能原因有二:一是可以在早期偵測到確診個案,如果出現陽性,通常會馬上再做PCR,及早確診治療;第二,多數的個案就算進行抗原快篩也會是陰性,就不用3次都採用PCR採檢,可以節省成本,是合理的防疫方式。
機場採檢量能部分,指揮中心副指揮官、內政部次長陳宗彥表示,機場會依照每天預報入境人數來機動調整採檢人員。目前第一、第二航廈各有5個採檢站,每日入境人數約在200人至1,000多人,週五、週三的入境人數最多。陳宗彥表示,不管是自高風險國家入境的民眾、有症狀的旅客或一般無症狀旅客,入境的動線都已經建置完畢。
■屏東枋山群聚維持15人,不明感染源的果農夫婦研判在醫院被感染
今日屏東枋山群聚案件並沒有新增個案,不過陳時中表示,前日感染Delta病毒卻無明確感染源的果農夫妻(案14734、案14816),應是在醫院與秘魯祖孫的鄰居確診者(案14407)待在同一個空間。陳時中說明,雖然鄰居是到急診看病,但也有前往診間,正好與果農的診間在隔壁,可能是候診時有接觸。羅一鈞補充,因為醫院該處沒有監視器,因此是透過比對醫院就診紀錄、健保卡資料等,發現兩人在醫院時段、空間有重疊,且果農與其他個案都沒有接觸,所以研判是因此而被感染。
目前屏東針對社區、醫院都進行匡列採檢,前者採檢8,283件,目前為止都是陰性;後者則匡列462人,1人陽性,其餘持續隔離中,陳時中表示:「目前為止沒有擴散跡象,這一兩天可以把這起群聚案件看得更清楚。」
■新增慈濟採購疫苗專案,國產疫苗未來也可參與混打實驗
昨日指揮中心表示目前正在進行AZ與莫德納的混打審核案,那麼國產疫苗未來是否也有類似規劃,可以跟國際廠牌進行混打研究?陳時中表示有類似規劃,但目前需要更多國際數據及國內試驗數據相輔相成,「有更明確的科學證據再來做,若混打效果更好,未來安排疫苗政策就可以更靈活,施打率更高、更快。」
而民間採買疫苗部分,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在今日上午的行政院院會後記者會表示,除了台積電與鴻海的專案外,將再加入慈濟採購500萬劑BNT疫苗專案,但陳時中表示,目前民間採購疫苗都還沒有新進度。
慈濟基金會指出,於6月23日遞交疫苗申購案,經蔡英文總統致電證嚴法師後,就展開與相關部會討論申購疫苗的事宜,未來將依循鴻海與台積電的申請模式,另立慈濟捐贈500萬劑BNT疫苗專案。
■ 恢復家庭移工轉換雇主,轉換前需做PCR檢測
由於這週確診人數趨緩,考量失能者家庭的照顧需求,勞動部政務次長王安邦宣布,即日起優先恢復外籍家庭看護工及家庭幫傭,可以轉換雇主接續聘僱(含期滿轉換),但在新雇主承接前須做PCR檢測,費用由新雇主支付;其他產業移工仍須暫緩,待未來疫情狀況再行檢討。
若違反勞動部公布的「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雇主聘僱移工指引:移工工作、生活及外出管理注意事項」,將依照《就業服務法》第57條第9款規定,處以6~30萬罰鍰,加上不予核發接續聘僱許可、廢除名額。若雇主交由仲介處理而違反防疫規定,則依《仲介公司違反就業服務法》規定,處以6~30萬罰鍰。
(文/陳潔;設計與資料整理 /江世民、柯皓翔;攝影/余志偉、鄭宇辰、張皓安、董俊志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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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nr法規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
文長慎入:一位住在護理之家長輩的人生故事
(我與長輩的子女們是好朋友,所以氣憤)
今天有件事情讓我突然想到這張網路照片,夫妻一輩子,能夠互相照顧扶持到老,是件難得的好事,但有些人最後抱憾離去(「抱憾」是我自己註解,也許沒有),不勝唏噓啊!
個案年輕喪偶,靠公務人員的俸祿自己把四個孩子拉拔長大,中年想找個伴終老,有了第二春也生了一個孩子,以為人生應該就此滿足。哪知道第二任太太自詡是來享受榮華富貴,那位小兒子至今養尊處優30好幾也沒找過工作上班賺錢(啃老族),母子兩人享用個案的薪水、積蓄與退休金,無憂無慮過日子,還要求元配的四個孩子不可回家探視長輩,不歡迎與前妻有關的親人「影響他們一家三口的美滿(?)家庭」。直到這兩年個案年邁身體狀況不佳,被送到護理之家安置,前妻的四個孩子才能去探視順便執行「付錢」的功能。而這位 太太 就此銷聲匿跡。
故事說到這裡,我已經血壓升高有點動火,最近半個月的遭遇更是悲情……
個案吸入性肺炎,由護理之家轉住院,通知配偶的第一時間,竟然填了DNR說不要救了(配偶是法規中第一代理人),加上疫情擴散醫院限制訪客,請了照顧服務員陪伴,兒女們只能乾著急,每天透過電話與視訊了解治療狀況,說說鼓勵關懷的話。職業病與正義感的我曾經提醒:依照過去照護經驗與生命徵象變化,個案的時間不多,是否能準備一套衣服備用。不說還好,被案妻知道後我還被臭罵一頓,說護理師亂講話唱衰…。
我一邊追蹤個案狀況,一邊引導家人面對生命凋零的事實,朋友一場,真的不希望他們的父親太折磨😥。
中午時刻朋友告訴我:護理師怎麼辦…爸爸走了
我說 那位太太有送衣服去給你父親嗎?
答案結果當然是 沒有
傍晚時我再打電話關懷,個案由家人陪同已經送到殯儀館,我好奇的問:爸爸現在穿甚麼?
答案竟是住護理之家時穿的睡衣
原來以為最親近的枕邊人也可以這麼沒良心啊!
所有值錢的能享受的都扒過一層皮之後,連在家裡一套像樣的衣服也不肯送去醫院啊!
以護理師的角色立場,是不需要動氣或動怒。但若以好朋友的立場來看,真的替個案阿伯覺得心痛。好吧,夜深了,剛安慰完好友,說完這個荒唐的故事也累了!
希望各位的家人都感情和睦啦!齁😥
dnr法規 在 報導者 The Reporter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
#今日疫情重點【新增本土確診加校正共472例、21例死亡;日本贈124萬劑AZ疫苗下午抵台;苗栗電子廠群聚擴大、成立前進指揮所】
台灣今(4)日新增339例本土案例,校正回歸133例,合計472例,另有2例境外移入個案,並新增21例死亡。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、衛福部部長陳時中坦言,昨日原本擔憂新高點的出現,以確診與校正回歸後的數字分析,跟前一波高點落差不大;若從發病日來看,整體疫情趨勢算是往下走,至於是否考慮延長全國三級警戒的期限,陳時中則表示:「還沒有想到要降級,也沒想到要升級。」
另外,苗栗縣電子廠群聚感染案今日再新增32名確診案例,累計確診達77人,指揮中心已指派醫福會執行長王必勝與4位防疫醫師前往苗栗成立前進指揮所,協助快速採檢、集中檢疫、醫療後送等事項,並將強化桃竹苗有接觸之移工的防疫及管理措施,避免病毒蔓延進入社區。
日本贈送124萬劑AZ疫苗於今日下午抵台,指揮中心表示疫苗已進入封緘檢驗階段,會儘速完成相關作業並供國人施打,以第一至第三類人員及高風險地區為最優先,未來會陸續開放必需維生產業及國防人員施打,同時也感謝日本政府在台灣疫情最危急的時刻出手相助。
■新增確診與校正回歸472例,21例死亡個案
今日新增之339例本土個案,為170例男性、169例女性,年齡介於未滿5歲至100多歲,發病日介於4月1日至6月3日。另外,校正回歸的133例個案,為57例男性、76例女性,年齡介於未滿5歲至80多歲,發病日介於5月18日至6月2日。死亡的21例個案中,男性14位、女性7位,年齡介於30多歲至90多歲。
新增確診個案與校正回歸共472例中,以新北市227例最多,其次為台北市152例、苗栗縣51例、桃園市11例、台中市及基隆市各7例、彰化縣6例、新竹市及南投縣各2例,花蓮縣、宜蘭縣、新竹縣、屏東縣、高雄市、嘉義縣及雲林縣各1例。雙北以外縣市共93例中,1例有萬華活動史,76例為已知感染源,14例關聯不明、2例疫調中。(見最新疫情概況圖)
陳時中表示,雖然雙北地區有最多確診個案,但苗栗新增確診數值得注意,主要是電子廠的群聚事件所致。另外採檢和報告塞車的狀況已逐步解決,過去最高峰累積5萬多件,「現在歸零,這是比較好的情況,讓接下來的速度能夠加快,讓隱藏期變短,」不過他也提醒,這兩日新增病例數較多,國人要維持高度警覺,疫情仍處緊急狀態。
■苗栗電子廠群聚:成立前進指揮所,擴大篩檢並加強移工宿舍管理
根據苗栗縣府指出,截至今日上午11點為止,該電子廠確診新增32例,包含移工29例、本國3例,另有19例仍在調查中,預計全廠篩檢7,300人,目前已篩檢2,247人。確診個案已收治隔離中,其中移工都屬於輕症或無症狀,先送往公司宿舍一人一室隔離中。
為避免疫情擴散造成另一波的社區感染,指揮中心今日上午已指派醫福會執行長王必勝擔任指揮官,率4位疾管署防疫醫師進駐該電子廠成立前進指揮所,以便統籌相關資源,與規劃篩檢地點、動線安排、檢疫隔離和後續送醫給予協助。陳時中也強調,應保留當地醫療機構的量能,也會調度中央的集中檢疫所來使用。
指揮中心已訂出應對措施,電子廠與宿舍須增設篩檢站,並落實檢體分流,確保檢驗結果即時通報上傳,快篩陽性者優先送至集中檢疫所及加強型防疫旅館。此外,仲介公司應儘速盤點移工名單,移工宿舍相關人員從今天起之三日休假禁止外出,內部降載並將移工與本國勞工分流,相關宿舍管理和翻譯作業已請勞動部和內政部協助,未來桃竹苗整體區域和全國的移工防疫也要儘速啟動。
■日本贈124萬劑AZ疫苗下午抵台,目標讓第一至第三類人員完全接種
日本政府提供124萬劑AZ疫苗,於今日上午11點裝貨完畢起飛,下午2點40分抵達桃園國際機場,疫苗完成通關程序後,將直接運送至指定冷儲物流中心進行檢驗和封緘作業,指揮中心已責成食藥署儘速辦理,儘早提供國民施打。陳時中表示,相關技術資料已在前兩天送達並完成檢查,但還須經過品質及安全性檢驗,本批疫苗的有效期限可到10月14日,時程規劃上較充裕,但仍會儘速施打。
陳時中也提到這是目前獲得數量最大的一批疫苗,非常感謝日本政府伸出援手,直接提供給台灣,若經過COVAX平台分配,時間和程序上相對耗時,「基於兩國的情誼,長久以來人民打下深厚的友情基礎,日本展現有情有義的一面,我們非常感謝。」
至於這批疫苗的接種順序,陳時中表示,「一、二、三類高風險人員一定要打全,」其次是長照機構中的住民和75歲以上民眾,會儘速往下開放,另外必須維持運作的產業或國防需求,已請國防部和經濟部提出相關計畫,未來也會針對高風險的地區增加疫苗配發的比例。
■重症率達17.5%,建立重症北病南送機制、加強查核輔導專責病房
醫療應變組副組長、疾病管制署副署長羅一鈞表示,從4月20日開始統計,確診個案8,894例中,有1,560人屬於WHO分類中的嚴重肺炎或急性呼吸窘迫症候群,佔17.5%;而年長者重症率較高,60歲以上的3,330位個案中,有1,087例為重症,佔32.6%。
面對高重症率,且雙北醫療量能緊繃的情況下,專家諮詢小組召集人張上淳說明,「北病南送」基於安全顧慮,即將變成重症的患者會提早轉送;至於已有使用呼吸器的病患,若北部沒有合適的加護病房可收治,會調配桃園、新竹、台中等地的加護病房資源,並使用加強型的救護車,在安全的前提下運送。
至於專責病房開設,羅一鈞說明,指揮中心要求全國的醫學中心和區域醫院,都應將急性病床的十分之一清出為專責病床,沒有針對特定醫院,病房也不限制一人一室,在集中照顧原則下,亦可考量實際需求多人一室。因COVID-19以飛沫傳染為主,通風良好可減少傳播機會,目前專責病房希望透過物理性的做法創造「微負壓」環境,以保護醫事人員的健康安全。
羅一鈞表示,從SARS以來醫院都累積了相關經驗,也有SOP,但「專責ICU是重中之重,有請醫策會的工務、工程跟照護專業的專家去了解,確保開設的病房符合條件,」若醫院在設置時遇到困難,也會有相關人員做查核和輔導。
■陳時中:各方採購疫苗重點在「原廠供貨證明」,仍拚10月底群體免疫
針對各民間團體、企業及個人採購疫苗的規定,陳時中表示,目前疫苗進口到台灣還是根據《藥事法》第48條之2,以「因應緊急公共衛生情事之需要」為由,申請專案核准,也就是所謂的緊急使用授權(EUA),所有疫苗都還沒有正式的藥證許可。
指揮中心審核的關鍵在於採購者是否確實能獲得疫苗供貨,陳時中說明,應提出原廠會如期供貨的確認文件,指揮中心也會向原廠確認,「如果大家都非常熱心,卻沒辦法有真正的貨品,反而造成空轉,」根據過去官方簽約採購的經驗,各大疫苗廠都只願意與中央政府往來,市面上幾乎沒有現貨,因此指揮中心必須知道疫苗來源是否正確,並非刻意為難,但如果是中國製造的疫苗,根據法規目前確實是無法進口。
另外,陳時中表示國產疫苗按照原訂計畫執行,還是需要由專家會議來認可安全性和有效性。隨著疫苗供應量增加,會盡量提高施打效率,一樣把目標訂在10月底,期待能達成群體免疫。
■AZ疫苗施打出現不良反應,將由健保先支付醫療費
林口長庚醫院證實,一名30多歲男性在他院施打AZ疫苗後引起血栓反應,於5月22日至該院就醫,經醫療團隊搶救後,27日已從加護病房轉至一般病房,並於6月1日出院,持續追蹤觀察。而該名患者除健保給付項目外,另自費70萬元施打免疫球蛋白。
考量患者家庭經濟狀況,院方亦協助當事人申請預防接種藥害救濟補助,桃園市衛生局在接獲申請後也呈送相關文件給衛福部審查。對此,衛福部部長陳時中回應,疫苗的傷害只要提出申請,政府會來受理,但需要時間,已請健保署先支付費用,未來再向藥害賠償處理單位溝通,算是「代位求償」。他也強調,「希望這段時間大家都能夠安心養病,不要因為經濟造成就醫的障礙。」
不過,陳時中提到的「代位求償」說法不精確。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發言人滕西華解釋,健保代位求償是依《健保法》第95條依據,目前只有汽車交通事故有汽車責任保險之保險人請求代位外,就是公共安全事故、重大交通事故、公害或食品中毒事件中已經有投保責任保險,才由健保署事後向事故單位求償醫療費用,除此之外都沒有代位求償的法定條件。
因為,健保基本上對被保險人的給付是不論「傷病原因」的,無論是因互毆受傷、做醫學美容有醫療事故、因為醫療用藥引發藥害,或因接種疫苗而有副作用就醫,「不管任何原因去看病,只要是健保給付的項目、都是會給付」。至於,使用藥物或接種疫苗(無論公費或自費接種)的不良反應,民眾則可根據救濟法申請「藥害救濟」或「預防接種受害救濟」,這也與健保給付或不給付或是代位求償沒有關係、也沒有衝突。
滕西華指出,但如果這名患者治療的免疫球蛋白屬自費項目,政府若體恤民眾自費需要經濟援助,應是由其他愛心管道協助。病人若要獲得救濟,則提出預防接種受害救濟。
■企業自行篩檢須醫事人員協助、社區篩檢避免動用醫療院所人力
對於民間企業希望自行快篩,陳時中回應現在並未禁止,也沒有強制報備,但篩檢應由醫事人員協助,因篩檢後仍要完成通報流程,希望可以參考醫療外展服務的作業方式,利用健保或法定傳染病通報系統以加快速度,才不會延遲後續處理。民間企業若有疑問,會請地方政府的衛生局和中央的防疫醫師給予指導。
有關篩檢量能,今日上午指揮中心也與22縣市召開防疫會議,副指揮官、內政部次長陳宗彥表示,擴充社區篩檢站的同時也應注意以基層醫事人力為主,避免運用到醫療院所人力,才不會影響到醫療量能。而為加快疫調速度,建議各地政府儘速建立共同調查中心,強化公衛人力運用,迅速掌握確診者相關足跡與接觸對象,匡列出可能遭傳染者以圍堵疫情。
目前全國在6月14日前仍處於三級警戒狀態,指揮中心已請各縣市政府加強管理,近日各大賣場和傳統市場的人流依舊偏高,提醒民眾應減少採購次數。端午連假將至,陳宗彥提醒民眾非必要不要返鄉,以視訊問候家人,指揮中心已請高鐵、台鐵、公路運輸,將每一班次運輸量能降低到2成以下,減少跨區移動帶來傳染風險。
(文/陳德倫、陳潔;設計與資料整理/江世民、黃適敏;攝影/鄭宇辰、余志偉、葉臻、管瑞平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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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nr法規 在 人工呼吸或其他救治行為。但DNR的簽署絕非放棄病人 的推薦與評價
但基於「醫師法」、「醫療法」與「護理人員法」規定,對於病況危急的病人,應施予適當急救措施,因此病人/家屬經事先特別聲明,在臨終、瀕死或無生命徵象時放棄施予CPR等 ... ... <看更多>
dnr法規 在 [問題] 非末期病人同意DNR 有無法律效果? - 看板medstudent 的推薦與評價
小弟現在是四大科的R1,因為常常碰到學弟妹或是身邊的醫護人員對相關法規不是很清楚
,或是大家對這件事的認知不一,所以自己曾經花了一些時間跟安寧共照的人討論過也找
自己查了一點資料,我把我歸納出的一些認知分享給大家,如果裡面寫的有誤也請大家不
吝指正。
「預立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書」是隨時都可以簽的,但是成立的條件在「末期認定」之
後。
「不施行心肺復甦術(Do Not Resuscitate) 同意書」理論上是要進行完「末期認定」才
能簽署的。
所以關鍵在到底「末期認定」怎麼認定。我覺得先不論合不合情、合不合理,先單純從法
規面來探討就好,末期認定可以參考的法源有「安寧緩和條例」、「病人自主權力法」,
然後可以另外加入跟安寧有關的健保給付規範當作參考,因為裡面相關細節最多的其實是
寫在健保給付支付規範裡。
「安寧緩和條例」裡面提到的末期病人是這樣這樣定義的:
末期病人定義為指罹患嚴重傷病,經醫師診斷認為不可治癒,且有醫學上之證據,近期內
病程進行至死亡已不可避免者,然後這個認定的程序需要經由兩位相關的專科醫師執行。
「病人自主權利法」要"符合特定臨床條件"才得以終止、撤除或不施行維持生命治療或人
工營養及流體餵養之全部或一部。
這些條件包括:
一、末期病人。
二、處於不可逆轉之昏迷狀況。
三、永久植物人狀態。
四、極重度失智。
五、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病人疾病狀況或痛苦難以忍受、疾病無法治癒且依當時醫
療水準無其他合適解決方法之情形。
第一項的「末期病人」在法規細則裡定義為符合"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第三條第二款規定"的
病患。
第五項目前查到是寫"由中央主管機關召開會議後公告之 ",所以貌似還沒有明確定義出
來。
健保規範我拿「安寧住院健保給付支付標準」當例子,裡面的收案條件有以下幾種:
一、符合安寧緩和醫療條例得接受安寧緩和醫療照護之末期病人
二、癌末病患
三、末期運動神經元病患
四、八大非癌末期病患
這邊會發現一件事,不管是健保給付標準還是病人自主權利法,都有明定哪些條件才符合
認定,但是也都留了一項給符合安寧緩和條例認定的末期病人,偏偏安寧緩和條例是沒有
明確定義到底末期要怎麼認定的,到底哪些是嚴重傷病,有哪些是屬於不可治癒,當初在
立法時似乎特地留了一些空間來讓臨床醫師做裁決。
所以回歸到原PO的問題,非末期病人同意DNR是否有法律效力,如果有符合病人自主法的
條件也是算有效力的,但是不符合明定的那幾項的還是得按照安寧緩和條例的末期認定才
有法律效應。
不過最後還是得說,情理法本來就是無法完全分開的,做了不符合情理的事就算合法,也
不一定代表是最好的,但是這個行為本身是有法律在我們背後支持的。反過來說很多時候
我們的善意、我們認為合乎情理的事其實是遊走在法規邊緣的,所以重點還是我們要真的
了解這些法規,才能在給予病患最適當的醫療的同時保護好自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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拒NG拒Foley是一樣的,偏偏目前法律上好像沒有所謂「拒絕治療同意書」,只有各醫院
列出自己醫院的版本,但在法律上這份不能當作醫療方免責的文件,只能算是法官評估家
屬當時意願的佐證(有點跟在病歷上記載家屬拒blah blah blah一樣)
※ 編輯: setoslash (223.137.0.114), 01/14/2019 13:15:5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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